申请一般纳税人

一、认定标准

       1、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(特指加工、修理修配劳务)的: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,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,5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;
       2、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: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80万以上的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,8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;
       3、主要从事营改增服务业的,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必须认定一般纳税人,50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;
       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,如果没有专门向税务局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,都是小规模纳税人,到达以上法定限额的,必须到税务局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,否则税务局会强制认定;没有达到以上限额的企业可以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。
 

二、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

       1、一般纳税人: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,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。
       2、小规模纳税人:只能使用普通发票;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增值税普通发票,不能抵扣增值税,计算方法为不含税销售额×征收率。

 

三、增值税税率不同

       1、一般纳税人:批发零售17%、工程11%、服务6%等。
       2、小规模纳税人:统一适用3%。
 

四、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

       ♦  营业执照
       ♦  法人、财务身份证
       ♦  公章
       ♦  发票专用章
       ♦  税务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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